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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藏未成年影片改口「不認罪」 新委任律師黑歷史被起底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7/17 10:49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7 11:48
黃子佼15日開庭時,更換新律師蕭棋云(右)。(圖/葉志明攝)
黃子佼15日開庭時,更換新律師蕭棋云(右)。(圖/葉志明攝)

藝人黃子佼因涉嫌持有7部偷拍未成年性影像遭起訴,台北地院15日首度開庭,黃子佼換了律師,改由蕭棋云為其辯護。據了解,偵查中認罪的黃子佼,在法院開庭時變更訴訟策略,改口不認罪。而該名綽號為「阿熊律師」的蕭棋云,曾是國民黨考紀委員,前年曾因酒後打傷友人,最後遭判處拘役50天,還被友人求償103萬餘元。

判決指出,蕭男於2022年7月22日晚間,與周姓友人等人在台北市一家餐廳用餐,酒後與主廚發生爭執,經周勸離至店外,蕭仍欲衝回店內與主廚理論,周擔心衝突擴大而欲阻止蕭而產生拉扯,結果蕭以右手推周,周雙手抱住蕭時,蕭掙脫導致周重心不穩跌倒在地,受有右膝挫傷等傷害。周姓友人提起過失傷害告訴。

 

更多新聞:下載未成年性影像案開庭 黃子佼「改口」否認犯罪質疑檢方證據

法院審理時,蕭棋云辯稱,是周男多次攔阻,他沒有傷害朋友的意思,強調「我是一個走在前面又被限制行動的人,周要控制我的行動,就要注意自身重心,更何況他當天是因為階梯差才受傷」,否認過失傷害犯行。

一審法官審酌,蕭棋云未能理性控制自身情緒,犯後始終否認犯行,雖有賠償意願,卻僅願賠償健保給付醫療費,拒絕給付周姓友人請求的26萬至27萬元醫療費,未能達成和解,依過失傷害罪,判處3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後,二審改處拘役50日。
 

民事求償部分,法官最終判決,蕭棋云須賠償周姓友人48萬417元。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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