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徐乃麟現身台北地院,指控多年前幫朋友周轉資金,沒想到約定一週要還款,對方卻欠了10年,而當初,這名友人明明拿著親友的支票擔保,沒想到對方竟然還提告「偽造有價證券」,如今徐乃麟獲不起訴處分,憤而蒐證,提告對方誣告與偽證。
在律師陪同下,準備非常多證據,指控這麼多年以來,都幫著朋友周轉資金,沒想到對方拿了錢,還誣告他。
藝人徐乃麟:「我說我104年借他,我都不要了,是108年,他在鏡週刊,他講我假賣屋真詐財,我才一個一個告的,我九十萬我都不要了,你一千萬差我一百萬我都不要了,我這些人就當作不認識算了,你們回頭來搞我忍無可忍,孰可忍孰不可忍。」
結果這筆錢10年沒還,曹姓女子還反告徐乃麟和女會計偽造有價證券罪,如今偵查終結,徐乃麟罪證不足不起訴,但整個過程有損名譽,忍無可忍憤而提告。
藝人徐乃麟:「今天你們又多了一個誣告,還有偽證,你們還有很多的官司,我都一個一個的在進行,各位我108年跑法院跑到現在六年,我花了將近300萬的律師費,我為的是什麼?我為的是什麼?因為這些人夠壞,夠壞。」
這筆帳當初約定只借一個星期,卻拖延將近10年,不僅沒還款,還先提告,如今,好友之情撕破臉,徐乃麟不僅要捍衛名譽,掌握證據後,按鈴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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