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過世火化後才知道,這讓家屬難以接受,在新北一名64歲婦人被安置在一間護理之家,長達三年時間,但在六月份,婦人的弟弟才知道,原來姐姐在五月份因病在醫院過世,控訴養護中心沒通知家屬就火化遺體,護理之家稱有通知社工,沒有義務通知家屬,不過社會局強調,不論社工或是家屬都應該通知,對於沒有通知家屬感到歉意,而衛生局也會加強機構查核。
死者家屬:「我們全然不知,甚至認為說機構跟社工辛苦,都幫我們把姑姑照顧得很好,我們甚至這樣認為,結果這樣的信任,蕩然無存。」
越講越生氣,因為對姊姊的死訊毫不知情,從頭到尾無聲無息。
死者家屬:「(機構)還有說不收屍,完全都是子虛烏有,我們有掌握相當的證據。」
家屬事後才知道,這些年來姐姐因病住院三次,最後一次在今年五月,因為發燒血氧濃度過低等狀況送醫治療,最後宣告不治,家屬指控機構程序處理有問題,完全沒有通知,但護理之家反駁。
這個是國家安置的人,它是用身心障礙保護法安置的,我們沒有跟家屬簽約。
院方表示,死者是低收入戶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是由市府安置,加上當時的公文寫著,由機構處理喪葬事宜,因此只向社會局通報,還指控三年多來家屬不聞不問。
護理之家:「家屬說不收屍啊,社工公文上寫的,家屬不收啊。」
社會局新北社會局副局長許秀能:「社會局對於未能第一時間通知家屬,致上最深的歉意,社會局事發後已經偕同衛生局前往機構查核,經查此案並無不當照顧的情形。」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