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媽媽控訴,兒子離開托嬰中心,他們要求對方將兒子的照片下架,但托嬰中心卻反而將兒子照片貼上「豬八戒」的貼圖,母親認為對方故意與挑釁,提告公然侮辱,但檢方不起訴處分。
指控托嬰中心,這不是霸凌什麼是霸凌。
當事家長:「當時那個主任是說他工作很忙,收到社會局叫他們趕快把照片刪掉,他就說隨便找圖片來貼,因為中間還有用可愛豬,但是我沒有截圖到,(所以可愛豬的話還可以接受?嗯),他十幾張照片都是豬八戒,其中有一張是老虎的照片,很明顯就有故意還有挑釁的意味。」
其他家長:「如果用豬八戒的圖片可能比較不妥,他可能應該要撤掉吧。」
畢竟貼圖照片那麼多可以選,家長質疑為什麼一定要用豬八戒的豬頭照。
遭指控的是北屯區這家托嬰中心,詢問是否能說明為何在小朋友臉上貼豬頭照,業者說要照顧幼童,無法回應,事發在去年11月,媽媽說,托嬰中心不只沒下架他們兒子照片,反而還貼豬八戒到臉上,當下就去報警,也提告公然侮辱。
台中市社會局接獲家長反映,也協調托嬰中心下架幼童個人照片同時將團體照中男童部分改為馬賽克處理,不過今年3月台中地檢署開偵查庭,6/27家長收到了「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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