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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前女友有新歡!金門男開車「來回撞3次」 見警冷笑:我撞的

編輯 樓冠陞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6/28 14:23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28 14:23
金門一名男子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竟開車朝其現任男友猛撞。(圖/TVBS)
金門一名男子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竟開車朝其現任男友猛撞。(圖/TVBS)

金門縣有一名楊姓男子在今年5月22日時,因不滿前女友在分手後與莊姓男子交往,竟直接開車來回衝撞莊男,並下車徒手狂扁,導致莊男全身多處骨折。令人訝異的是,楊男見到警方後毫無悔意,還冷冷笑說「人是我撞的」,檢方也在近日偵結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楊男。

根據檢方起訴書,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在5月22日清晨5時03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金湖鎮中正路上發生一起車禍。警方獲報趕赴現場後,發現共有2車發生碰撞,並在進一步瞭解後,得知楊男本在KTV喝酒,後來竟直接酒駕前去與莊男談判。

 

楊男與莊男相約談判,怎料他卻因一時醋意大發而猛撞、痛毆對方。(圖/TVBS)

不過,楊男在行經案發地點時,意外發現莊男與前女友站在一起,於是便醋意大發地開車朝莊男及其車輛來回衝撞4次,其中有3次撞上莊男。另外,隨著2車因碰撞卡住後,楊男又下車徒手毆打莊男,甚至還持一旁的輪胎鋼圈敲頭,導致對方頭部、腿部等多處骨折受傷。

儘管楊男在多位民眾的奮勇制止下停手,但他在看到警方時毫無悔意,還冷笑坦承「人是我撞的,我自首」。另外,警方也在進行酒測後發現,楊男的酒測值高達0.46毫克。金門地檢署也在經過將近一個月的蒐證調查後,依殺人未遂、酒駕等罪嫌起訴楊男。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195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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