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人夫遭妻子控訴「不倫女同事」,甚至還為了躲避查勤,將女方的通訊軟體名稱「改成女兒暱稱」試圖瞞天過海,正宮認為配偶權遭到侵犯、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最終法官審酌相關對話紀錄後,判小三應賠償3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事件起因發生在去(2023)年的9月,正宮控訴丈夫不僅對家庭越發冷淡,甚至還長期呈現離家、分居的狀態,心覺有異追查後,才發現丈夫竟和女同事發展婚外情,但為了顧全大局,即便心碎一地仍決定再給一次機會。
未料正宮的寬恕並未起效,人夫不僅仍與女同事暗通款曲,甚至為了避免被發現,直接將女方名字「改成女兒暱稱」,但點開對話框就能看到包含「想你了,老婆」、「我也快受不了對你的想念」、「親愛的」等難掩濃情密意的示愛訊息。
看到對決才驚覺丈夫仍與小三藕斷絲連,正宮氣的一狀告上法院、求償50萬精神撫慰金;最終由於審理期間「小三均未出庭及表態」,法官認定人夫、女同事已踰越一般朋友交往分際,衡量雙方經濟情況、加害程度,判小三應賠償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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