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今(2024)年2月曾發生一件「執法過當」爭議,建民派出所詹姓警員在查案過程中,因認定蔡姓竊嫌態度不佳,動用警棍控制行動後,在蔡嫌「無反抗可能」的情況下多次重擊其腹部,導致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更因延誤就醫,導致蔡嫌被發現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搶救無效,於同日晚間身亡;詹員也被指控多項罪名,移審法院法官裁定續押。
根據起訴書內容,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16日下午5時40分,詹員在查緝一件機車竊盜案期間,尾隨蔡姓嫌犯行蹤、隨即發現後者將車輛停放在光復路空地一帶,隨後呼叫值勤陳姓警員到場支援;然而面對警方的詢問,蔡嫌則是矢口否認犯行。
面對蔡嫌的說詞,詹員因認定「未坦承犯行」、不滿其辯駁的態度,在徒手壓制使其坐下的同時,又持警棍朝後者左、右小腿各敲打一下,後再於蔡嫌「被壓制無逃脫可能性」的情況下,繼續持警裩往其左、右腹部戳刺,導致蔡嫌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
詹員在制服蔡嫌後,在獲得口頭同意後,搜索其投宿的旅社,卻無視對方「無法自行行走」、「醫院驗傷請求」的的情況下,將蔡嫌帶回建民所製作筆錄,直到當日晚間8時23分才發現已經沒了生命跡象的蔡嫌;蔡嫌緊急送醫後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低血容休克搶救不治,詹員則於今(19)日被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起訴,移審法院法官裁定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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