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雲林一名員警因為民眾「刁車」為民服務,意外發現刁車的人是通緝犯,他還對員警開槍,員警機警閃躲,頭部子彈擦過差點沒命,還開槍擊退,當時警局說要替他申請破格晉升,不過他竟然拿到考績乙等。
通緝犯後來被抓了,當時警方表揚英勇行為,還表示,要申請破格晉升,但是他的考績,被打了乙等。
雲林縣議員李明哲vs.雲林縣警局長李建明:「為什麼在所裡面會打乙等?是因為他在所裡面表現不好,或者是他到的時間太短。(所以其實我在知道這件事情之後)(其實我是滿生氣了因為這場槍戰)(是俞宏同仁跟所長憶起經歷過的)」
警政署警政委員黃勢清:「而且事過五天這個消息才上報,才上電視,這個我要誇讚故廷做得好啊,這種新聞比較負面的不好的新聞,有辦法守得住。」
林俞宏在新北有85支嘉獎,回雲林後有8支,總共93支嘉獎,考績乙等,匪夷所思。考績由派出所,打好送交分局,在交到縣警局。打考績的過程,沒人替他算到新北的85支嘉獎,以及槍戰駁火差點丟了性命。
林俞宏槍傷之後,已經申請經調任保六。雲林縣警察局表示,林俞宏調任台西分局服務時間較短,考評對單位的貢獻度較低,但是疏漏槍戰特殊功蹟,目前協助他循救濟管道提起考績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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