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討債,被依法送辦!新北市中和一間按摩店發生糾紛,客人發現店員的丈夫,欠他朋友錢,出現在店裡,立刻通風報信,要債主到場要錢,雙方爆發口角,雖然沒有變成肢體衝突,但違反社維法,還是通通進了警局。
員警:「馬上離開,全部離開。」
看見警察來了情緒還是很激動,兩男一女不斷爭執,差一點就要變成肢體衝突,吵了好一陣子,三人才肯稍微冷靜。
一名客人當時到店裡消費,卻發現有一名男子很眼熟,原來是48歲葉姓前員工當時店家快要打烊,他來接妻子下班,不過因為多年前,曾和人借了兩百萬元沒還,顧客趕緊通風報信,57歲廖姓債主趕到店裡討錢,但討債不成就在店裡吵了起來。
中和派出所所長陳則佑:「借貸糾紛發生而有口角推擠情事,雙方互不提告,惟本分局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罰。」
雖然沒有從討債口角變成互毆,但在店門口大呼小叫,還是被依法送辦,如果有借貸討不回錢的狀況,匯款紀錄對話紀錄都可以當作借錢證據,透過法律途徑還是能協商讓對方還錢,債主衝到店家討債錢沒拿到,自己也得進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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