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8日上午10點,在台中市清水區發生一起斑馬線違規案件,一名女子在過馬路時,數度走兩步「跪趴」在斑馬線上、翻滾,後方停等紅燈的車輛嚇壞,綠燈亮起後,完全不敢往前行,對此,清水警方表示,未接獲報案,但根據影片中女子的行為,可處500元罰緩。
清水分局表示,其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得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最後警方也呼籲,行人穿越道路時,應遵守標誌、號誌及迅速通過,並請勿於道路上逗留或嬉戲,共同維護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