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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模遭外流裸照!基隆男「速拍秒傳出」 遭逮慌辯:拍海景

編輯 易軍堯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5/09 17:32
最後更新時間:2024/05/09 17:32
基隆男外流辣模全裸寫真遭逮。(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男外流辣模全裸寫真遭逮。(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在2022年因偷拍一位正在海岸拍攝全裸寫真的辣模而被起訴,一審法院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考量吳男為初犯且拍攝行為時間短暫,改判緩刑2年,並要求其繳交3萬元予公庫,以及上法治教育課程2次。此事件不僅引發公眾對個人隱私權的關注,也對於如何適當行使拍攝權利提出了嚴肅的討論。

根據判決書內容,吳男於去年9月16日騎機車經過新北市瑞芳區時,目擊到一名辣模全裸拍攝寫真,遂停車並使用手機進行拍攝,期間還特意放大了辣模的身體及臉部畫面,隨後將影片轉發給一名友人。此行為被拍攝團隊發現後,辣模向警方提出告訴。初審時,吳男辯稱自己當時是在拍攝浪花,並未針對辣模,但警方提供的證據顯示吳男確實有放大辣模畫面的行為,這一說詞因而不被採信。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吳男雖然行為不當,但考量到他是初犯,且行為發生時間短暫,僅將影片轉傳給一人,沒有在網上進行散布,因而決定給予緩刑處理。此外,考慮到吳男有身心症狀,且辣模還提出了附帶民事訴訟,預期吳男將會支付相應賠償,法院因此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內交付保護管束,在繳交3萬元予公庫的同時接受2刺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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