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林姓男子情緒暴躁,不僅有多次毆打同居女友、威逼體罰的紀錄,甚至還曾違反女方意願,用「腳拇指」性侵得逞,最終女子因不堪受辱報警提告,林男拒不認罪的同時,還拿出「宮廟感謝狀」上訴求法官輕判,最終被判處3年2個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與女友同居的林男前(2022)年1月19日凌晨,違反女方意願、用右腳大拇指性侵得逞,後者則在同日下午外出、林男短暫離開的空隙報警,透露自己被逼迫用嘴服務,還被多次毆打、要求躺在其身邊以「方便摸胸」。
除此之外,林男在被施暴期間還多次言語辱罵,女子也表示,交往期間雖然因被暴力相向、多次想過要離開,但隨即就會被林男要脅「讓妳和家人丟臉」、「把妳牙齒打斷」等語,並透露連林男的大女兒都曾試圖和自己一起逃跑、只是沒成功。
面對女友的指控,林男矢口否認犯行、並強調「未發生性行為」,但從醫院驗傷報告、後續調查中都發現,女子下體、內褲都驗出林男DNA,甚至在審理過程中不願出庭、不求賠償,只希望趕快脫離林男,顯見其心理創傷之大、且無陷害動機。
最終被依傷害、強制性交分別處2個月、3年2個月徒刑的林男,將傷害部分易科罰金後,拿出「宮廟捐款感謝狀」提出上訴,並搬出糖尿病史、性功能缺陷等,希望獲得減刑;對此二審法官認為一審量刑並無過重,遂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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