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共46萬元,台北地院今(17)日再開庭,而焦點都落在「高辦第二號人物」、高虹安男友李忠庭身上,因為他首度以證人身分出庭。李忠庭表示,辦公室裝潢費,扣掉立法院補貼,超出快50萬,高辦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有補貼他多付的代墊款項。
法院傳喚李忠庭,是希望他協助釐清辦公室零用金到底用到哪裡去。李忠庭說,高虹安國會辦公室裝潢費超出補助48萬8000元,他和高虹安說好一人一半,但他多付了8萬8000元,黃惠玟知道他多墊錢,有提到現在公積金有一些錢,可以有一些補貼,他有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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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庭說,後來有新人來,高虹安要調降他薪水,因為2020年5、6月一直在工作,是最辛苦的時候,2人一度鬧得不愉快,後來高虹安用微信轉給他2萬1000元人民幣。
公訴檢察官質問李忠庭有沒有申報所得稅、是否在規避報稅、和高辦零用金是否有關?李忠庭愣了一下,回應表示「應該沒申報,但不是為了避稅,也和零用金無關。」
至於檢調偵辦高虹安助理費案期間,媒體曾報導高虹安下「滅證令」等情。公訴檢察官在詰問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時,特別提示一段陳奐宇的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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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陳奐宇告訴調查官,媒體爆料助理費案後,他、高虹安、黃鈴惠在新竹香山一處民宅,高虹安指示他們2人,不要隨便對外發言,有記者想探聽也不要講,並要求他們把手機資料刪除,最好是銷毀,另也要求黃鈴惠刪除電腦資料,並請他回台北時轉告黃惠玟知道。檢察官問陳奐宇調查局的筆錄是否實在?陳奐宇沒有猶豫回稱「我說的都實在」。
另外,陳奐宇證稱,談定薪資7至8萬元,但未談加班費、津貼、交通費,且每月薪資都有浮動,但都高於7萬,加上每天加班,回到家也隨時接到工作指令。
檢方另揪出高辦的私聘助理、前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林家興曾領高辦月薪2萬。陳奐宇說,高虹安跟林家興認識,加上業務變多,他就提議找林來分擔工作,他每月領2萬元支付給林家興,再拿領據跟黃惠玟請款。
因之前檢、辯交互詰問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紋,用掉2天,導致原本安排的進度延誤,審判長今天特別諭知之後的開庭進度會另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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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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