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屏東市區的七旬老夫婦,與附近鄰居不合,年初先是因為水溝積水問題,雙方打起來,老夫婦自稱傷勢嚴重,被打到滿身傷,這個月初,另外一戶鄰居帆布遮擋住日照光線,婦人剪破帆布想透光,卻惹上毀損罪,連續與鄰居不睦,鬧到警察上門。
救護車停在民宅門口,老夫婦傷重,婦人頭部流血,老先生則是雙膝擦傷瘀青,他們指控兇手是鄰居。
當事人:「錄影錄我看水溝啦,我就手一撥給他,說你錄什麼啦喔,一出來就打啊,我先生也出去,我先生一腳就被他兒子踹趴下去,這個膝蓋。」
當事人:「門也擋,這個也擋,這個黑黑的,這是我戳破的,我就拿剪刀剪對不對,他報警,警察就把我那些東西拿去了。」
走進後廚,女屋主拉開鐵捲門,卻被一層厚厚帆布遮蓋住,不只如此,一樓窗戶也是同樣情形,無法透光通風,住在屏東市區的這對老夫婦,與住在左邊的農機行,和後方兩戶鄰居長久不睦,1/20曾因排水溝問題爭吵,爆發肢體衝突,不過農機行私下透露,是婦人先動手挑釁才會反擊,雙方都已告上法院,沒想到這個月初,老婦又因帆布遮光,憤而剪破,被告刑事毀損罪。
屏東分局民和所長林東禾:「該住戶與鄰居已多次發生糾紛,本次發生布簾遭毀損、燒毀情形,全案將依刑法毀損、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屏東地檢署偵辦。」
不論是大樓還是透天,住戶都擁有日照權,新建或是增建建築物超過21公尺以上,冬至得要有1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
律師陳建宏:「本件住戶他的房子一樓的其中一個窗戶,被鄰居用帆布擋住,依照施工編的相關規定,看起來似乎沒有侵害日照權的問題。」
沒有擋住整棟透天的日照,而是遮蓋到一樓後方窗戶,依法沒有妨礙到日照權,倒是老婦人剪破帆布的破壞舉動,反倒先理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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