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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搬走大S家中4幅畫挨告 S媽現身北檢嘆:女兒委屈

記者 曾健銘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4/02 11:25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02 11:41
S媽出庭作證,覺得女兒非常委屈。(圖/潘千詩攝)
S媽出庭作證,覺得女兒非常委屈。(圖/潘千詩攝)

藝人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風波不斷,日前才剛爆出汪直闖大S住處鬧事,被帶回警局時還指控大小S長期濫用藥物,2人扶養費官司仍未結束,大S指控汪小菲停止支付扶養費後,還搬走4幅畫作,因而控告汪小菲毀損債權,案經高檢署發回,今(2)日台北地檢署傳喚大S母親出庭,S媽在結束後遭到大批媒體包圍,被問及是否替女兒覺得委屈,S媽無奈地說:「當然啊!」一度還說:「最好跟他(指汪小菲),一邊做出分開的手勢。」

S媽做出「分開」的手勢。(圖/潘千詩攝)
 

 
大S、汪小菲結婚10年後在110年11月12日簽訂離婚協議,汪小菲到民國127年3月為止,每3個月都必須支付300萬元的撫養費,大S則要在信義區的住宅保留獨立房間,供汪來台探視子女時居住。
 
直到前年3月,2人又再次簽訂補充協議,在大S住處的獨立房間遭取消,意味著汪小菲也不能再踏進大S住處,汪小菲則是將屋內的4內昂貴名畫搬走,隨後轉移到私人倉庫中存放。大S指控汪小菲涉嫌隱匿畫作,損害她的撫養費債權。
 
檢察官認為,汪小菲雖有請司機將私人物品寄回北京,畫作則未寄回,主觀上並沒有犯意,是對個人財產所有權的正當行使,客觀上也無法確認其有處分或隱匿畫作的犯行,因此處分不起訴。大S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日前將全案發回北檢續查。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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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汪小菲#離婚#撫養費#官司#S媽#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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