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傳出兩起長照詐領補助案件,其中一起擴及新北.新竹縣.雲林,編造送餐志工名單,詐領將近500萬元補助,但明明居服體系中,設有A個管、居服督導的查核機制,專家認為,查核內容SOP應該更明確,加重詐領的懲罰機制,並且教導民眾服務該有的流程和程序,一起發揮監督作用。
需要做哪些服務,每一項支出補助多少,以及服務時數,最後還得有居服員和被服務者的簽名,才算是登記完成,照理來說每天的例行工作,都在這表格內一清二楚,但國內卻接二連三發生長照詐領案件。
從2021年高雄長照機構,報專業人力,到2022年屏東高雄各有一起,今年更有協會找來假志工,假借替長者送餐,向縣市政府請領送餐交通補助費,擴及新北市、新竹縣、雲林縣,一查才發現,被詐領近500萬元。
長照管顧公司業務負責人李美華:「詐領案出現環節,我覺得應該都是在查核的部分,因為查核的部分,我們去家訪的時候,我們都會在居服員服務的時候去查訪,但我們單位有推出另外一個機制,我們會在不告訴居服員的狀況下臨時(前往),通常個案我就會去問他說,居服員來你家都幫你做什麼,而不是告訴他說,他今天來有沒有幫你洗澡,他有沒有幫你煮飯,那個案通常會說喔好像有好像有,那通常我就會用開放式的去問他。」
這都是經驗累積,居服督導訪查才不會有漏網之魚,居家服務單位環環相扣。
會有一個A個管單位,負責了解個案需求,寫計畫書訂定需要哪些服務,確認之後就會繳交給居服督導業務負責人,他們就是居服員的主管,居服員收到分派後,再前往個案家服務,居家服務關係相當複雜,居服督導必須要,至少1個月一次電訪,3個月一次家訪,詢問個案或她的家屬,至於A個管也要固定家訪和電訪,都有內外部審核機制,但專家點出問題所在。
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常務理事林麗嬋:「督考機制有沒有告訴這些居服督導,你的紀錄要怎麼樣去登錄,我們可以在實務上面看到,我也看過寫得很完整的,我也看過那種只有寫說,我在某月某日有去電訪,我們在記錄這裡面,沒有一個標準的SOP,所以這個就是最大的問題,所以你即使你資料上傳上去了,那我們再去核對的時候,我們如何能夠去確保說,你有沒有做對事情。」
另外現行規範,一個居服督導負責60位個案,一個A個管要負責120位個案,全台長照單位在長照2.0上路後,數量暴增,監管的量能卻相當有限。
長照管顧公司個案管理師兼組長陳琬瑜:「進到長照系統裡面之後,一個老人面對一個老人,或是身障者或是獨居老人,他背後就有很多不同的問題,很複雜的交錯在一起,所以有時候你不是一個問題,不是只有比方說,5分鐘就可以解決的,你可能要花1.2個小時,日本戒護系統來講的話,他們目前是1:40。」
而台灣目前是三倍,1:120,稽查人力的負擔繁重,是否個案管理數量該有所調降,同時引發思考,如何精準監管才能防弊。
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常務理事林麗嬋:「我們需要教導我們的民眾,我們需要教導我們的居服員,告訴他們我們會有哪一些流程,每一個作業都應該是有,什麼樣的作業的要求跟步驟,經過不當得利或者是詐領的這種,就是有意的欺瞞,這個應該要有放大回推,就是你要有一個(嚴格的)懲罰機制。」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假造志工的名冊這個部分,我們在今年度也有做了一些,行政作業流程的強化,所以像是我們今年長照基金的相關的獎助基準裡面,我們也增訂了有關於餐飲服務的這一塊,送餐我們有一個,加強送餐關懷紀錄的這個表格,也會透過定期的一些機構評鑑,或者是督考來去建立一個不定期,或無預警的一個查核機制。」
常見長照詐領手法,不外乎利用個案年紀大或失智等原因,他們根本不了解程序,就在服務項目單上簽名,浮報問題就此浮現,而高齡化社會只會越來越明顯,推長照勢在必行,如何遏止長照蟑螂,監管制度還有改善空間,更擔心個案得不到該有的服務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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