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3)日晚間桃園一名43歲的楊姓男子深夜突持槍至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朝大門狂轟八槍,隨後駕車逃逸遭警方攔截圍捕,過程警匪駁火互轟百槍。桃園地檢署今(24)日訊後認定,楊男涉犯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嫌重大,公然挑戰公權力顯然目無法紀,並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晚間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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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說明,被告楊男於昨晚22時51分許,駕車至景福派出所持槍射擊後逃逸,警方在永安、力行路路口攔查涉案車輛,楊男悍然拒檢並朝蔡姓員警連開數槍,蔡員傷後奮力回擊仍讓被告逃跑,直至23時20分許,楊男於永安路在警力優勢下被包圍,見無退路又朝員警開槍,警方以火力壓制後楊男才棄槍就範。蔡員傷後送醫暫無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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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表示,案發時即派重大刑案組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經訊問後認定,被告因非法持有槍械遭查緝,心生不滿至派出所犯案,如此挑戰公權力,再再顯現其目無法紀,對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影響,涉犯殺人未遂、槍砲彈藥管制等罪,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院晚間開庭審後,裁定准予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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