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26歲許姓男子,先後與三任妻子各生下1個小孩,卻仍為滿足私慾交往未成年少女,甚至因缺錢花用、透過施暴逼迫對方下海賺錢;據了解,許男透過社群軟體結識13歲少女後,多次與其發生關係,並威逼利誘女方下海、拍攝18禁影像以達成搖錢目的,直至少女母親發現情況不對才曝光,最終許男也被依法判處14年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原住在台中的許男,在因緣際會下結識13歲少女、迅速升格成情侶關係後,隔月就於少女住處發生關係,沒想到從此以後兩人的「戀情」卻徹底變調;搬到南投同居後,許男不僅在多次違反少女意願下性侵得逞,甚至因為缺錢花用,暴力相脅逼迫女方下海賺錢,於前(2022)年的數度「代談性交易」,並以5000元一次的價碼將少女送上狼爪。
除了逼迫少女下海之外,許男還拍攝大量裸照,用以當作向其他人借錢的「談判籌碼」,直到少女的母親發現情況不對,才將許男的低俗獸行悉數公開;南投地院在審酌相關證據後,認定許男雖坦承犯行、並與女方以60萬達成和解,但由於對其身心靈造成嚴重傷害,且至今仍未賠錢,最終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處14年6月,併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195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