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發生凶殺案,一名34歲徐姓男子被棄屍在斗南一間汽車旅館,而案件曝光是因為2名男子自稱兇手,向警方自首,不過檢方進一步相驗遺體,發現死者死亡多時,是否汽車旅館為第一案發現場,以及自首嫌犯是否是替罪羔羊都要再調查。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黃姓及劉姓男子前往自首,表示某陳屍在斗南汽車旅館之徐姓男子與其二人有關。」
檢方表示事件曝光是因為,2名男子自稱是兇手,15日晚間到派出所自首,向警方表示打死一名34歲徐姓男子,棄屍在斗南這一間汽車旅館房間內的浴缸。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2名男子涉嫌殺人凌虐致人於死,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五年以上重罪,並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根據了解,兇嫌12日就先到北港擄走徐姓被害人,並且加以凌虐,同一天凌晨3點再入住斗南一家汽車旅館,期間兇嫌2人入住2間連號房,為了不被發現,還要求旅館員工不要打擾,2人都沒有外出,員工也沒察覺異樣。15日,29歲的劉姓跟黃姓男子晚間8點多才去自首,自稱打死徐姓被害人。
當事旅館員工:「不知道,沒印象。」
實際詢問旅館櫃檯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對於案件細節不知情。而檢警相驗死者已死亡多天,究竟汽車旅館是否為案發第一現場、以及自首的2名兇嫌是否是替罪羔羊,都還要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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