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涉競選花蓮縣長期間,與李姓已婚隨護傳出不倫戀;李妻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新台幣100萬。花蓮地院一審宣判,判Kolas應給付75萬元。
花蓮地院判決指出,李姓隨護民國111年9月19日至11月27日擔任Kolas Yotaka隨護安全警衛時,在知情李有配偶,在10月下旬,仍與李男在Line通訊軟體有超乎工作關係的曖昧對話,同年11月27日競選活動結束,幾近每日每夜密集通訊。
李妻主張,Kolas Yotaka不法侵害配偶權,導致她承受精神上痛苦,求償100萬元及法定延遲利息。Kolas Yotaka抗辯,多次委婉拒絕李姓隨護追求,Line對話不代表已接受追求、否認與李姓隨護有親密交往行為、不當肢體接觸等侵權行為。
花蓮地院法官認為,從Kolas Yotaka及隨護2人對話內容,不僅表示愛意,並有親密肢體接觸、開始在花蓮看屋、計畫懷孕同居等,互動超乎工作關係或一般朋友,非一般婚姻配偶所能容忍,不法侵害李妻的配偶身分法益,情節重大。
花蓮地院審酌李妻及Kolas Yotaka經濟能力、社會地位及Kolas Yotaka與李姓隨護親密交往期間,對李妻婚姻家庭生活的破壞程度,認定李妻求償100萬精神撫慰金100萬元過高,核減為7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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