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曾小姐皮夾掉了,到派出所報案,完整告知行車路線,警方卻說整段路都沒有公家監視器,要自己向住戶調,曾小姐只好自己扮柯南,花了5個多小時,真的調到畫面,皮夾被一位婦人撿走,曾小姐說,皮夾裡面有姐姐包的結婚禮金,意義重大,因此她將影片提交給警方,提告刑事侵占罪,希望對方能盡快歸還。
附近民眾vs.當事人曾小姐:「兩個人在那邊看,那個穿(黃)的彎下去撿,這個阿桑住在這裡嗎,我不知道,他都從後面走過來。」
當事人曾小姐:「裡面是我姐姐那時候我結婚之前包給我的美金,是金額不大,但是就是意義對我很重要。」
當事人曾小姐:「員警是說我行經的路線都沒有任何監視器,請我們自己向民眾,住家如果有的話,叫我們去問看看他願不願意提供給我們。」
事發在14日下午4點多,高雄市鳥松區的澄明街附近,當時曾小姐改完衣服返家,結果皮夾掉在半路,她從澄明街左轉,騎永康街到底右轉本昌巷,警方卻說這一段路,都沒有裝設公家的監視器,她只好自己出馬,沿路詢問住戶,找了五個小時,終於調到畫面,錢包真的被路人撿走,接著她自己拿著搜集的證據,到派出所告刑事侵占罪。
當事人曾小姐:「我就問他說,那這樣子大概會多久,他就說不一定欸,幾個月到幾年,我就想說喔,幾個月到幾年,那我何必找呢。」
大華派出所所長尤明賜:「報案人曾女詢問流程,員警告知警方查緝犯嫌到案說明後將立即移送地檢署,惟等候開庭可能需要數月時間,請曾女耐心等候。」
當事人將行車路線,完整的告訴警方,卻被告知沒有監視器,要自己調,幸好曾小姐鍥而不捨詢問住戶,否則案子就要石沉大海,撿到財物,其實不論價值,都應還給當事人,否則就是侵佔罪,撿到禮金的婦人,應該盡快歸還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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