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接近中午11點多,花蓮一名婦人開車帶著女兒和母親,到壽豐市區用餐,準備離開時,卻突然被陌生男子任意打開副駕駛座的車門,讓祖孫三人飽受驚嚇。警方循線找到這名男子,他竟然一度否認,之後才供稱當時精神狀態不太好,誤認成是他的車輛,才會開錯車門。
身穿條紋上衣的男子就站在車子附近,一名婦人推著嬰兒推車,先將女兒小心翼翼地抱進車內,接著要把推車放到後車廂,沒想到男子突然靠近打開副駕駛座的車門,坐在副駕的女童的外婆當場嚇了一大跳。
在4日接近中午11點多,婦人開車帶著女兒和母親,到壽豐市區用餐,準備離開時卻突然被陌生男子任意打開車門。
陳姓女子:「我先把推車推到後面,發現有一個人在門旁邊,我沒有特別注意他,我先把小孩抱到我媽媽那裡副駕駛座,然後再收推車,收完推車後就上車,那個人就突然開我的車門,我們就嚇一跳,我們就把門鎖起來。」
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在民眾PO網後2個小時內,就在案發現場附近的超商,找到開車門的32歲蔡姓男子。
警方v.s.蔡姓男子:「是不是開人家車門?我沒有開人家車門。」
他一度否認,之後才供稱當時精神狀態不太好,誤認成是他的車輛,才會開錯車門,他也感到非常抱歉。
警方:「任意拉開他人車門行為,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6款規定,以其他方式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還好當下男子沒有其他舉動,只是突如其來隨意開別人的車門,讓祖孫三人飽受驚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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