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在人行道上騎電動二輪車,行經路口時,跟一輛要右轉的半聯結車,發生擦撞,因為傷勢嚴重引發敗血症,住院兩個月後不治,死者家屬申請事故鑑定,結果肇事主因,是騎士違規騎在人行道上,沒禮讓車道上的大車先過,而肇事駕駛沒注意車前狀況,才是次要原因,讓家屬難以接受。
消防隊員到場合力將傷者救出來,但他的右腿嚴重骨折,立刻將他固定在長背板上送醫,由於傷口引發敗血症、住院2個月不治。死者兒子難以接受,但他更不滿的是,車禍肇責判定結果,主因居然是身亡的父親。
死者兒子:「裁決所就因為說他騎在人行道,所以造成這次事故的主因,你想想看撞是在這邊被撞,不是在人行道上被撞怎麼會是我們,應該是他們(駕駛)主因把我老爸撞了,而且現在有規定,路口右轉一定要停看聽,尤其現在斑馬線腳踏車道,一定要停看聽嘛。」
死者騎的就是這輛橘色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需登記領牌投保強制車險才能上路,而且騎出門就等同機車,要遵守相關規定。當時死者騎在人行道上,疑似要直行去待轉區,被轉彎的大車撞上而喪命,事後事故鑑定結果,肇事主因是騎士違規行駛人行道,進入道路時未讓車道上,行駛中的半聯結車先行,而肇事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則是次要原因。
死者兒子:「就算他有違規,但他發生的地點不是在那裡(人行道),是在這裡(路口)啊,有開過一次協調會他們就是說連保險,他們就只願意賠償300萬而已,三個月內我老爸就走了,我媽情何以堪對不對,那家裡只剩下我,我也必須要照顧她。」
看著父親三個月前,還身強體壯每天澆花,沒事就去找鄰居泡茶聊天,如今只能看照片回憶,家屬只希望能夠得到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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