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將轎車違停在一處紅線,還擋到住家出入口,屋主報案請警方來處理,車主接到通知要來移車時,發現左側車門凹陷,懷疑住戶用腳踹的,當場跟警方報案毀損,但屋主駁斥說沒證據別亂說話,警方對車主開紅單,至於毀損案則是請鑑識小組採證腳印。
住戶報案,自小客堵在家門前,車主接到警方電話,人出現了。
員警vs.車主:「你的車?(我有留電話,在隔壁打掃而已)人家打給你你沒有接。(他沒有打啊)(他直接)人家要出入。(我知道我在隔壁而已)」
員警vs.住戶vs.車主:「快開走啦。你車子是原本就這樣嗎?(沒有啊)。」
就在這時,車主發現左後車門凹陷,懷疑是住戶所為。
員警vs.住戶vs.車主:「他車子是怎樣?(我不知道)你放多久了啊?你現在馬上開走。(明明就沒有電話打過來)馬上把車開走。你車子先開走,先開到旁邊。」
事發在高雄小港區,轎車違停擋到住家,要移車十發現車門疑似被住戶用腳踹凹,當場跟警方報案,住戶駁斥沒證據別亂說話,車主違停警方先當場開單。
高雄小港派出所長陳宗靖:「前後車門凹陷毀損,遂向警方報案,警方立即請鑑識小組前來採證。」
事發地點是三米巷弄,兩側都畫紅線,車主是一對母子,到附近幫人打掃,找不到車位暫停別人家門前。
附近住戶:「這邊都紅線不能停車,我們的機車也都停進家門,人家車子要出來喔根本他就擋住,人家這樣怎麼出來。」
當事屋主不在家沒應門,停車問題演變成毀損案,誰踹的車門,雙方各執一詞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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