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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通緝犯拒檢「逆向暴衝險壓死人」 涉殺人未遂遭判7年

記者 曾健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2/23 16:23
最後更新時間:2024/02/23 16:23
蔡姓通緝犯逆向駛進機車道撞傷6人,遭判處7年有期徒刑。(圖/TVBS資料畫面)
蔡姓通緝犯逆向駛進機車道撞傷6人,遭判處7年有期徒刑。(圖/TVBS資料畫面)

新北市蔡姓通緝犯,3年前開車載著女性友人行經汐止區北山大橋時遭到警方攔查,他因擔心身分曝光,拒檢逃逸,甚至逆向駛進機車道後連撞數輛機車,直到1名婦人被壓在車底下,蔡男才願意停車,事故共造成6位無辜民眾受傷,蔡男事後也被逮捕送辦。士林地院審結,認為蔡男涉嫌殺人未遂、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罪嫌,合併判刑7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蔡姓通緝犯逆向駛進機車道撞傷6人,遭判處7年有期徒刑。(圖/TVBS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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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源於110年1月16日中午,蔡男開車載著初次見面的女網友,沿途行經汐止區北山大橋時,遇到警方攔查,他因擔心通緝犯身分曝光,直接逆向闖進機車道,接連撞壞5輛機車,直到1對夫婦被撞倒,婦人被壓在車底下,蔡男見狀才停車,但當下就丟包剛認識的女網友,徒步逃離現場,當晚仍被警方逮捕歸案。
 
警方調查,蔡男拒檢逃逸過程中,逆向肇事總計造成6人送醫,警方訊後依法將他送辦,檢方偵結依照殺人未遂、肇事逃逸、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3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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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審理時,認為蔡男僅因通緝犯身分曝光,不但妨害公眾往來安全,也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且考量他僅與其中2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依殺人未遂、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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