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晚上桃園一名17歲少年遭人指控,涉嫌擄人勒索,結果他剛好經過派出所,就被員警帶進偵訊室7、8小時,明明沒證據也找不到報案及被害人,員警過程中卻施暴,刑求時間長達1小時以上,造成他全身傷痕累累,提告傷害恐嚇等罪嫌,事後警方調查後屬實,已經將動手的3名員警送辦。
當事少年:「他們那時候進去的時候,問我說有沒有押人,我回答說沒有,他就開始左手勾我脖子,然後就拿電擊槍電擊我。到偵訊室的時候,他又要電我第二次時候,然後他按下去發現沒電,有一個巡佐就去拿另外一隻電擊槍,跟電我的員警說,你的武器來了。」
18日晚上,桃園一名17歲少年遭人指控,結果他剛好經過派出所,就被帶進偵訊室滯留7、8小時,刑求時間更長達1小時以上,事後員警也沒表明原因,就直接放他走。
報案人被害人都沒有,卻離奇多一名加害人?種種疑點矛頭指向施暴員警。
驗傷單加上一張張受傷照片,少年提告傷害恐嚇等罪嫌。
後續警方調查屬實,已經依法將涉案的3名員警送辦。
只因為其他人隨口一句,就強行逼共,省略了蒐證過程,這回沒證據,卻把人打得遍體鱗傷,執法過程嚴重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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