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一名房客表示,租約即將到期,但是房東卻提前2天,在沒有經過他的同意之下,就擅自闖屋,甚至還斷電,提告強制罪和侵入住居。不過房東反駁,自己是看門沒鎖才會查看,並沒有進到屋內,甚至他還反控,這名房客偷走他放在櫃子的2萬多塊,雙方各說各話。
按一按開關,但是電燈卻沒有亮,陳先生是名租客和房東發生租屋糾紛。
當事房客vs.遭控房東:「你一萬多塊,你拿錢是你自己的事,那是你自己不見,不能說我,我放在這誰會拿。」
當事房客陳先生:「這次不滿的就是很單純,在無預警的狀況下侵入我住宅,讓我覺得很不妥,你們如果正常要搬走的話,都是提前一個禮拜就要搬走了,為什麼你們一定要等到,合約當天21日才要搬走。」
陳先生說當初是在去年2月26日租房子,由於租約上有寫,房客需要在2023年2月21日搬離,但他指控的是房東提早2天要他搬家,甚至沒經過同意就擅闖屋內,還將他電源關閉,已經報警提告強制罪和侵入住居。
當事租客陳先生:「原本他準備好的押金,還有另外一個租客的押金,總共兩萬多塊,那兩萬多塊他放在他的房間,但是不見了,就誣陷說是我拿他的2萬多塊。」
遭控房東蘇先生:「我沒有進去,那個門有開嘛,我想說按下去我看一下他出來,我沒有用鑰匙開喔,一共2萬多塊我放在那個地方,5天前他來,裡面兩萬多塊都被拿掉,不是兩千塊耶。」
房東強調,自己只是發現門沒鎖,才會稍微茶難一下,並沒有進到屋內,但他認為房客偷錢卻不承認,如今雙方各說各話,只能法庭上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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