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月收入3萬元的楊姓男子,誆騙8名女子要以新台幣數十萬元包養,還謊稱自己是香港金融業,性交易結束後,女子事後發現錢並沒有入帳,楊男惡行才曝光,法官一審判3年10月,可易科罰金,日前二審出爐,法官認為楊男已坦承犯行,改判有期徒刑3年4月,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民國108年至109年,楊男當時從事快遞外送員,用社群軟體IG創設多個帳號,隨機私訊搭訕女子,並佯稱自己是香港金融業,願意以新台幣高達數十萬元的代價出資包養,進行長期固定的性交易,有8名女子先後上當。
其中一名A女被楊男誆騙要以30萬元包養,楊男接著以小畫家修改方式變造網路轉帳交易明細,A女誤信後至旅館和楊男開房,事後才發現根本沒拿到錢,還有一名B女和楊男在旅館性行為後,楊男說有多匯3萬5千元,並出示假的匯款畫面,向她拿取3萬5千元就走人,事後B女才驚覺不但沒拿到錢還被騙錢。
經法院審理,楊男依犯詐欺取財罪、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竊盜罪,均是累犯,共犯13罪,台北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楊男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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