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刑罰執行,確保司法威信,最高檢署在農曆過年前公開10名遭鎖定的重刑外逃要犯,並廢止並註銷護照,其中包含《海豚灣戀人》童星王欣逸。今(17)日最高檢察署公布第二波「重刑外逃要犯」名單共13人,前中央銀行副總裁梁成金也在其中,他因涉超貸造成交通銀行8億餘元呆帳損失,被依背信等罪判處2年確定,通緝逾10年。
第二波13名外逃要犯名單分別為,一、何存秀,擔任岡山鎮民代表會前主席,涉及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10月確定,出境至廈門。二、施宜璋,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4月確定,出境至澳門。三、李百洋,製造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8月確定,出境至東京。四、林育震,運輸毒品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4月確定,出境至成都。五、莊錦池,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確定,出境至澳門。六、張家銘,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10月確定,出境至香港。七、倪忠安,結夥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確定,出境至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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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指出,檢察機關將持續依「刑」、「案」、「時」、「逃」4項審查參考審查,「刑」為經宣告有期徒刑6月以上、「案」符合「檢察機關辦理重大刑事案件注意事項」第2點之重大刑事案件(例如:強制性交致人於死罪;殺人罪;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而數量達1千公克以上者等罪),或「檢察機關辦理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注意事項」第2點所列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例如:偽造貨幣罪、證交法內線交易罪、非常規交易罪等)。「時」為時程,有罪判決確定;「逃」為外逃,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且經通緝並外逃者。若符合4項審查標準,各檢察機關即可依護照條例,發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人犯護照,讓人犯無法繼續持有我國護照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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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殯葬大亨朱國榮涉犯多起重大經濟犯罪,棄保5億多元,6案通緝中,未扣案犯罪所得1億多元,台北地檢署依職權審查後,已通知廢止並註銷其護照。高等檢察署2024年2月6日函請高等法院轉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朱國榮護照。最高檢察署也於今日函請調查局及刑事警察局儘速緝捕其到案。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195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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