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41歲楊姓男子先前才剛因酒駕遭到扣牌,沒想到近日又忍不住酒精誘惑騎著無牌機車上路,結果因闖紅燈遭到攔查,現在楊男除依闖紅燈、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外,二度酒駕再被處以新台幣9萬元,總計95400罰鍰。
據了解,楊男在111年10月時晚間到朋友家喝酒作客,未料離開後欲將機車騎往機車行修理輪胎,就騎著該無牌車上路,結果遭警攔查,員警立刻發現楊男身上有濃濃酒味且臉色潮紅,明顯有喝酒情事,便請其接受酒測,果真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楊男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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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楊男罰不怕,(4)日又不甩扣牌再度酒駕上路,結果在三民區自由一路上闖紅燈遭到攔查,員警發現楊男渾身散發濃厚酒氣、講話語無倫次,明顯是酒後駕車,經員警實施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請偵辦。
現在 楊男除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外,二度酒駕部分,則處以新台幣9萬元罰鍰。另闖紅燈及騎乘無牌照車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可處以新臺幣12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及第12條第1項第6款「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可處以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以下元罰鍰)予以製單舉發。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駕車應秉持「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最高原則,勿因貪圖一時方便而心存僥倖,致自身財產龐大損失並涉法送辦,以維自身及廣大用路人行車安全。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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