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民眾,晚上經過新北市新店一間民宅時,都差點被嚇到魂飛魄散!因為一樓窗邊出現長髮、臉色慘白的女鬼,要仔細看才發現是照片,旁邊還架設監視器,屋主說,是為了防止陌生人偷窺,不過律師表示,雖然屬於正當權利行使沒有犯法,但若法官認定已損害他人權益,仍可命令強制拆除照片跟監視器!
目擊民眾:「我其實就是幾乎有每天都會看到,那他不會說他可能就是只要有人投訴,他就會有幾天沒有放,所以我們就是永遠會被嚇到,因為並不是說長期放在那,如果你是長期白天晚上都放,那大家就會習慣。」
就在新店中華路一處巷弄內,晚上視線昏暗的確會以為撞鬼了,鬼照片旁邊還架設監視器難道是整人節目嗎?原來起因是鄰居間的糾紛。
里長陳炳漢:「我有去溝通啊,我請他把照片放下來嘛,結果他好像不願意沒辦法,這個請公權力或是執法的,怎麼去解決我也不知道了。」
一個月至少有3、4名里民來反應,里長束手無策很無奈。
不過之前在苗栗也有類似案件,有轎車車主在擋風玻璃貼鬼臉貼紙,監理機關說有影響行車安全疑慮依法可以召回臨檢,這回角色變成房屋,警方多次到場只能勸導難道真的無法可管嗎?
非當事律師:「確實目前無法可管,但法律也規定,如果你的正當權利行使,只是為了損害別人,則會構成權利濫用,被害人可以訴請法院,請你撕掉照片或是停止拍攝。」
畢竟兩方鄰居的糾紛,本來就不該禍及無辜,如果真的有人因為看到鬼照片,被嚇到摔車受傷這樣要算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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