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於18日聯合高雄市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透過科技化執行方式,對酒駕義務人名下的車輛進行拖吊與查封,這次被查封的GOGORO車主為曾姓男子,他於109年7月23日酒駕違規且不願配合酒測,因此被裁罰18萬元且吊銷駕照3年不得考照。
曾男於罰款到期未繳,案件進入行政執行程序。雖然高雄分署曾前往曾男戶籍地查封車輛未果,但是經由比對曾男的車籍地址和過去的停車紀錄,推測他的GOGORO可能停在武廟路附近,在聯合執行當天,高雄分署與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及警察局的員警至該地一帶清查,並成功在曾姓車主車籍地外200公尺之路邊停車格找到並查封該輛GOGORO。
該事件引起眾多關注,得知GOGORO被查封的原因後,許多路人對政府的「酒駕零容忍」政策表示肯定,認為政府的努力正為用路人「還給一條安全回家的路」,在此次的酒駕執行案件中,高雄分署不僅對義務人的親友進行現場勸導,也協助處理其親屬的老舊機車報廢問題,讓親友得以免除欠付的機車油費,並避免未來產生高額欠費。
此外,高雄分署表示將繼續配合政府強力追查所有酒駕罰款案件,視義務人情況,可能採取拍賣財產、限制出境、拘提、管收等嚴厲手段,分署也呼籲年底將至,民眾若於聚會餐敘中飲酒,應找代駕或以大眾運輸工具代步,以實現人人皆可快樂出門,平安回家的目標。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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