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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民權西路遭撞突開門!公車急煞「乘客集體往前摔」倒一片

記者 李昱菫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1/22 17:33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22 17:33
車上乘客慘摔。(圖/TVBS)
車上乘客慘摔。(圖/TVBS)

今(22)日上午8時許,台北市民權西路上發生一起追撞事故,一輛計程車被機車撞上,運將在路中央停車,卻沒注意左後方還有公車行駛而至,突然間打開車門欲下車。公車司機見狀,為了避免撞上運將,緊急剎車,結果車上乘客重心不穩直接往前重摔,7人受傷送醫。

小黃運將頻頻向乘客致歉。(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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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今日上午8時許,一名28歲的朱姓男子騎車機車沿著民權西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不慎和前方64歲的任姓計程車司機發生碰撞,雙方車輛立即在路中央停了下來,不過任姓運將卻沒注意左側公車專用道上,正好有一輛公車行駛而至,當場打開駕駛座車門欲下車。

小黃司機突然打開車門。(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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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歲陳姓公車司機見狀,立刻緊急剎車,幸好沒有撞上小黃司機,不過車上乘客卻因為急煞失去重心,往前方慘摔倒成一片。轄區警方與救護人員獲報後到場,將受傷的7名乘客分別送往馬偕醫院、中興醫院及台大醫院救治,幸好他們都只有擦挫傷,沒有生命危險,而員警也對3名駕駛進行酒測,數值為0。

小黃因被機車擦撞才停在路中央。(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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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警方呼籲,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5項規定「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汽車駕駛人或乘客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遵守相關規定,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確認安全無虞後,再將車門開啟至可供出入幅度,迅速下車並關上車門。」,另開啟車門不當而致人肇事受傷,應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56之1條,處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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