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區19日凌晨3點多,員警眼尖發現一名林姓駕駛開著新款車輛,卻懸掛舊車牌,上前攔查,當下他馬上坦承,是因為酒駕被吊扣車牌兩年,為了能繼續上路,才跟朋友借,特意找來同顏色同品牌,連車型都相當類似的車牌,結果意外遇上懂車的警察,秒被識破。
一輛白色轎車靠邊,就停在警車正前方,看似沒問題,只是,再多看一眼就覺得哪裡不太對勁,ㄟ?那輛不是新款車嗎,車牌怎麼怪怪的,上前攔查,果然當場抓到。
就怕車上駕駛有武器,立刻呼叫支援警力,他被團團包圍,發現藏不了了,只好乖乖坦承。
為了不被警方發現,特意找來同品牌同顏色的車,仔細比對,車燈保桿明顯不一樣,舊款的是2003年份出廠,新款則是2017年,整整相差14年。
這下完了,連朋友也遭殃。
花蓮分局中華所長廖偉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予以告發,並將車牌兩面扣繳回監理站裁處,現場將該車輛移置保管,依規定遭註銷車牌之車輛,不能行駛於道路上。」
車主被連開3張罰單,最重罰3萬多元,不僅新車不能上路,連朋友的車牌也被吊扣。
大費周章找來車牌,顏色品牌甚至車型都相當類似,以為萬無一失,大剌剌上路,就這麼剛好,員警懂車會辨認,這回停個車意外露出馬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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