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國中生遭同學割頸身亡,輿論譁然,對於黑幫入侵校園之防制、少年犯刑事責任及司法矯正、輔導與學校對接、校園安全網之檢討修正,已不容坐視不理。中華人權協會5日(五)舉辦「校園拒黑與少年犯罪」研討會,與會人認為日本在2001-2003年間五次修正少年法,應有可供台灣借鑑之處。,但也有與會人呼籲,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曾請日本重新考慮將年齡回復為16歲,足見問題並不是單純修法降低年齡下限即可解決。
研討會中,中華人權協會高思博理事長致詞表示,國中生割頸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原因,除了被害者在不該失去生命的時間、地點失去生命外,加害者手段凶殘、態度淡漠,加上新北地方法院的回應,均令人對現行制度的有效性產生疑慮。為此中華人權協會蒐集了日本、台灣的許多類似案例,發現少年事件在司法系統的處遇,乃至於到學校間的介接或轉換,以及黑道入侵校園等問題上,都有值得更進一步改善的地方。日本在2001-2003年間五次修正少年法,應有可供台灣借鑑之處。
與會專家學者普遍認同教師管教面臨困境。新北市前法制局長、檢察官吳宗憲認為,應賦予教師更多的管教權,並依社會狀況微調,並且主張教師涉訟時,學校或政府應給予協助;警政署前副署長林德華則建議教育部重新檢視法規,直接賦予教師管教權及物品搜查權;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聯合會代表希望鬆綁搜查法規、建立安全匿名通報系統及高風險學生名單、增加校園安全人員。新北市中小學家長協會法務諮詢委員會總召粘舜權及丹鳳國小老師黃金宏均對中輟生回歸資訊透明提出建議。
在防範黑道入侵方面,林德華認為,警政署很早就有防制黑幫入侵校園的策略及作為,他認為應引進日本的暴力團對策法;黃富源則認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制度,引進具有相關證照資格的職業保全專員,輔以大規模掃蕩黑道、校園違禁品查察,並完善法規,是有效的防制方法。
在少年犯刑事責任及司法矯正、輔導與學校對接方面,高思博理事長認為如何讓犯過罪的少年回歸到教育系統,不是單純要求學校承接就可以解決問題,需要完善的社會安全網。
前監委林雅鋒則指出,目前社會上雖有下修責任能力年齡的呼聲,但基於聯合國兩公約、兒童公約、北京規則,必須創造一個社會環境,讓少年不受犯罪及不法行為的影響,不易達成。日本經過5次修法,將年齡降為14歲,但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曾請日本重新考慮將年齡回復為16歲,足見問題並不是單純修法降低年齡下限即可解決。林雅鋒支持給法官空間,不要讓少年犯變成年犯。但吳宗憲以檢察官的經驗認為,法律保護少年,也應衡平保護善良的民眾。應否下修刑責年齡值得討論。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主任許福生特別指出,少年刑事政策,以保護主義優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64號解釋後,曝險行為僅剩3種,未滿12歲改由家庭處理,是否應思考一下,犯重罪該不該處理。尤其,少年犯5年以上的罪才適用刑事程序,從罪名來看,例如電信詐騙,3到10年,就不適用刑事程序。定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柏榮也提出12歲少年,被黑道吸收,涉及詐騙案變成車手的案例,支持法律未來需填補漏洞的看法。
高思博理事長於研討會總結時表示,人權保障具有多種面向,立法者於修法時負有衡平考量的重要責任。校園拒黑方面,最重要的是儘速引進日本暴力團防制法,讓黑幫在校園吸不到組織壯大的奶水。少年犯刑事責任及司法矯正、輔導與學校對接方面,則要注意避免給少年標籤化,適時接住少年,不要讓青春沒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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