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這天不少地區都會放煙火,民眾相聚一起同樂,不過在新北市三重區二重疏洪道卻有2輛汽車,行進間車上的民眾手拿煙火施放,還剎車互相射擊,一旁經過的用路人看傻眼,若是超車通過可能被波及。對此,警方表示已掌握涉案車輛,將依法偵辦。
據了解,事發在1月1日凌晨許,當時剛過了午夜12時,各地施放煙火,透過民眾的行車影片可見,在三重區疏洪十二路上,二輛汽車行駛途中,車內有民眾將頭手伸出車外,拿著煙火施放,但他們卻還故意將煙火平放朝對方射擊,已明顯造成公眾往來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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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警方指出,目前已經掌握涉案車輛介入偵辦,將通知車主及相關涉嫌人,朝《刑法》公共危險罪方向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危險駕車,處以最高新臺幣3萬6000元罰鍰,另將通知消防單位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以最高新臺幣15萬元罰鍰。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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