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某國生男學生遭同學持刀殺害,震驚社會各界,不少網友肉搜、起底行兇男學生及教唆的女學生,不過新北地院卻發出新聞稿,點名「Dcard」、「PTT」等社群媒體,呼籲「即刻下架」涉案少年的記事、照片等資料,並請民眾不要再轉傳,避免觸法。對此,再度引發網友不滿,質疑此舉為「保護罪犯」,而司法院被問及此事,則表示「沒有指示」新北地院發布新聞稿,後續澄清並無切割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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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發出聲明,表示關於新北市某國中生遭割頸死亡之新聞事件,「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為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之少年或該刑事案件之被告」。若違反規定者,由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處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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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指出,少年法庭受理旨揭案件,對於被害人家屬所受哀痛、國人對此不幸事件的不捨及憤慨,感同身受。不過近日於Dcard、PTT等社群媒體,發現有不明人士肉搜並登載涉案少年之記事、照片等資料,顯已違反上述規定,呼籲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資料,並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並籲請資通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以符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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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補充說明,主管機關是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少事法》本身並無處罰規定,因這條從訂定後並無修正。不過當時在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時有增訂在第69條第1項第4款,罰則在該法第103條1丶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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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北地院「呼籲」的新聞稿一出,再度引起網友們炸鍋,PTT鄉民們再轟「失能機關 打擊老百姓很上手」、「法律就是保障殺人犯」、「處理這種的都特別快」、「牽手護+9殺人犯」、「司法改革原來是保護壞人」。
對此,司法院也被問及有無對新北地院「下指示」要求發布新聞稿?司法院則表示沒有下指示,事後更澄清並沒有切割的意思,暫時對於新北院發布的呼籲新聞稿沒有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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