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女騎士日前在中央公園準備停放機車,在眾多機車格中好不容易找到一格空位,沒想到卻遇上一名老伯直接以肉身擋在停車格中央,以「人肉佔位」霸佔停車格,老伯還聲稱車位是別人讓給他們的,女騎士相當傻眼,發文表示「哪有人這樣佔位置的?」,引來眾多網友回應,對此高雄市新興區警方表示將主動查處,並依規定舉發。
女騎士事後將行車畫面公布在臉書社團,直呼「還在人肉佔位啊?」,呼籲其他網友「若這是你的家人,麻煩改進」,而底下也有網友留言回應,「這種連爭都不用」、「大開眼界」、「曾經目睹有人在對方停好後又將機車拖出來,自己停進去」。對此新興分局回應,民眾以身體佔據車位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8條,可處新臺幣300元罰鍰,提醒民眾在人車壅塞區域,切勿有任何妨害交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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