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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裝買家」抓黃牛法院不罰 北市警將抗告

記者 何冠毅 / 攝影 王華麟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2/15 15:21
最後更新時間:2023/12/15 15:21

日前台北大巨蛋舉辦亞錦賽,台北市警方以喬裝買家的方式,抓到了不少黃牛,都以社維法送辦。其中一件,法官認為警方並非真的想看比賽,認定黃牛犯行「未遂」不罰,但另外一件的黃牛,卻被罰了3千元,而這兩件都是由台中地院審理,卻出現了不同結果。

圖/TVBS

 
日前在台北大巨蛋登場的亞錦賽,實在一票難求,黃牛當然也沒缺席這非法商機,北市警局光11月份就查獲67人依社維法辦,但到了法院卻有黃牛裁定不罰。

民眾:「我覺得有點不公平吧,因為我自己搶票也搶不到,就覺得黃牛應該多少要罰一點。」

民眾:「不會特別反對賣黃牛,但如果你要買的話,你就要承擔相對應的東西,只是如果黃牛用不當的方式,取得這張票的話,那是另外一回事。」

 
圖/TVBS

多數案件警方都是喬裝買家誘捕黃牛,其中廖姓女子由台中地院審理,法官卻認為警察並非真的想看球賽,黃牛沒完成牟利行為犯行「未遂」,社維法不罰未遂犯裁定不罰,但另外兩個案件分別由台中和嘉義地院審理,警方也用相同手法抓這次法官卻認為,兩人坦承是要賺價差是「既遂」行為,分別被處3千和6千罰鍰。

記者何冠毅:「從判例就能看出來罰款並不高,不過同樣是賣黃牛票,演唱會可以用文創法來重罰,但是在大巨蛋裡面舉辦的體育賽事,現在卻只有社維法能處罰黃牛。」

圖/TVBS

同樣是賣黃牛票演唱會,適用文創法能罰票價10到50倍,但體育賽事卻只有社維法能罰最高僅1萬8,即便如此還是出現不罰案例,北市警局決定抗告聲明表示力挺基層員警合法取締,無奈法律不夠完備各地方法院見解各異,恐怕影響警方士氣。

律師余韋德:「若本件法院仍認為,是因為警方進行釣魚偵查,而將抗告駁回的話,那有可能會造成黃牛猖獗,而大鑽法律漏洞之嫌。」

而立院在15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比照文創法能罰10到50倍票價,更可判3年徒刑併科300萬以下罰金,另外免費入場比賽也有黃牛,每張票則是罰1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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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錦賽#台北大巨蛋#黃牛#北市警#喬裝買家#法官#裁定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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