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3)日晚上7點27分,在台中市大里區發生一起妨害公務事件,當時有年約20多歲的林姓、陳姓男子和廖姓少年,自稱為「機車路權團體」,拔掉路上設置的「爆閃燈」電源線,被民眾看見後,趕緊報警,後續還有聲援的民眾來直播,霧峰警方認為,私自關閉爆閃燈,恐造成安全功能喪失,將3人依《刑法》送辦。
場面雖有些混亂,警方迅速將3名男子帶回派出所,還有民眾叫外送給男子們作為聲援,據了解,該路權團體成員認為爆閃燈恐會影響行車安全,因此私自將其關閉,後續警方在訊問後,依涉嫌《刑法》妨害公務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霧峰警分局表示,本分局為提醒用路人注意行車安全所設置之爆閃燈,屬於本分局公物,民眾如對該設置有任何疑義或建議,應循正常管道向本分局反映,不應以個人判斷,私自拔除電源線之方式使安全警示功能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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