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余姓男子偕同弟弟及友人於11月27日騎機車前往秀林鄉打獵,當他們狩獵到一頭山羌後下山途中,疑似路面顛簸,機車不斷震動造成槍支走火,直接射中余男的下巴,送醫經過一晚搶救仍不幸身亡。而警方當時只看到獵到的山羌卻不見獵槍,原來他們帶上山的3隻獵槍並未申請登記,一時害怕而將獵槍藏在道路旁的草叢,警方隨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開罰。
余男友人見狀立即進行CPR急救並打119求救,救護人員到場時發現槍傷只有射入孔未貫穿,但余男已經失去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火速將其送醫搶救,不過經過一晚的搶救還是於28日早上7時宣告不治。
而當時警方獲報到場後,只看到3人獵到的山羌卻不見獵槍,詢問余男弟弟及友人後,才發現原來他們帶上山的3隻獵槍並未申請登記,他們一時害怕所以將獵槍藏在道路旁的草叢,警方隨後在邊坡下找到3隻獵槍,並依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規定,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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