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這起民事糾紛!由於廠商指控,燒臘店頂讓後,換了店名和地址,卻發現舊老闆娘還在店內,質疑兩方有關係。實際找到這間被指控的燒臘店,她們回應,當天是舊老闆約朋友吃飯,看到店內忙不過來才幫忙,甚至提到,和廠商有延續合作半年,最後不歡而散,也有結清貨款,認為對方屢次來討債實在很困擾。
會被這樣指控就是因為,投訴的廠商曾經到新店面裡頭,發現前老闆娘還在店裡。
廠商vs.遭控燒臘店:「欠錢不還還來營業,你出去。」
被指控燒臘店:「你如果惡意來干擾,叫流氓來一下,你又來搗亂,而且你現在老闆跟金主都換了,你再來搗亂,你這樣是對的嗎?」
說前老闆娘當天是約朋友來吃飯,剛好中午訂單多外送,員工也都出門送便當了,她才會來幫忙。
被指控燒臘店:「她(前老闆娘)好像積欠她1個月還2個月,但我也有跟他(廠商)說,我會分期付款給他,因為我接了這個店,我可以幫你代勞。」
新老闆自稱有幫就老闆分期還款,雙方也從今年3月開始合作,平均10到15天就結清一次,但從8月開始因為感冒住院延了1、2天付款,反控對方在群組不滿,甚至拒絕送菜,讓新老闆決定付完款項後換一家廠商。
投訴廠商和舊老闆娘還為此對簿公堂,所有出貨單都成為證據,店面也遭到強制執行但麻煩的就是,舊店已經頂讓了欠款怎麼辦。
也就是說出貨單上要看清楚,對方是以個人還是公司名義進貨,如果是個人名義當然是對個人提告,如果是以公司名義就是對公司提告,這回店家和廠商鬧出糾紛,雙方也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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