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騙取「人頭帳戶」,詐騙集團又推出新劇本!高雄1名73歲楊姓老翁,日前在網路上認識一名自稱單身的女網友,楊翁認為兩人透過聊天軟體談出真心,對方也向楊翁謊稱要與彼此喜結連理,但需要他幫忙提供金融帳戶存放結婚基金,直接要求老翁到超商寄出提款卡並告知密碼,所幸店員機智報警,才阻止楊翁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
警方果斷告知楊翁,此為複合型的網路詐騙手法,先透過假交友模式讓被害人上鉤,經過一段時間取得信任後,再畫大餅要求被害人把提款卡寄出並告知密碼,若照做後即會變成人頭帳戶。並苦口婆心勸說,楊翁才醒悟驚覺受騙,直呼自己遇人不淑。
旗山分局警方呼籲,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規定,就算沒收受對價,只要提供3個以上帳戶或5年內犯2次,也都會被認定涉嫌洗錢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提醒不論用任何話術包裝,「交出金融卡」及「告知密碼」就是詐騙關鍵字,是詐騙集團獲取「人頭帳戶」的必要條件,目的是為要騙取帳戶做為取財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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