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國91年涉嫌參與擄人勒贖撕票案的55歲男子巫秋標,在主嫌以及其他共犯落網後,遭通緝後四處為家躲避追查。去(111)年4月,巫男在高雄騎機車時遭攔查,逃亡20年後終於落網。一、二審依擄人勒贖且故意殺人、結夥3人以上強盜等罪嫌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維持歷審見解,全案定讞。
更多新聞:趕上班?新北轎車自撞分隔島「四腳朝天」 女駕駛送醫
本案源於91年,男子蔡峰宗因急需資金周轉,在得知居住在台南歸仁的隔壁鄰居繼承大筆遺產,因而萌生歹念,與巫男等3名同夥將人擄走後勒贖1500萬元,但最後家屬僅籌得10萬元,4人竟放火燒死肉票。
警方事後循線逮捕主謀蔡男、吳姓共犯,2人均判無期徒刑定讞;另名協助綁票,且將肉票綁在車上活活燒死的李男判處死刑定讞。3名同夥落網後,吳男遭發布殺人通緝犯,一度偷渡中國,返台後一直躲藏在台灣南部地區,從此四處打零工維,直到去年4月,高雄警方在路上巡邏時將巫男攔下盤查,才終於讓逃亡20年的巫男落網。
更多新聞:剛起步就肇事!新北翁疑違規穿越馬路 慘遭大貨車撞倒慘死
一、二審均認為巫男在案發當時正值壯年,不務正業,還與同夥以暴力手段擄人、殺人,造成家屬永不可抹滅的傷痛,同時審酌巫男犯案後否認犯行,依擄人勒贖而故意殺人、結夥3人以上強盜兩罪合併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