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日前逃漏綜合所得稅1610萬餘元,收到國稅局調查函後,又將其壽險保單解約,領走解約金,再把名下房產抵押後拋售,接著還低價出脫持股,企圖規避執行。案件被移送執行署新北分署,行政執行官將張男通知到案,他還喊冤表示課稅不公,且無法提出合理的清償方案,新北分署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張男被管收一夜後,趕緊通知配偶籌款,當日就給出現金550萬元,剩餘部分分期繳納,並由配偶書立擔保書後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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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張姓男子年約60多歲,滯納109年度綜合所得稅1610萬餘元,2023年4月間案件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人員只徵得52萬餘元,還欠下1558萬餘元。不過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張男在2022年4月間收到國稅局調查函後,疑似因預期到自己將被追課逃漏稅額,立即展開一連串脫產行為。
張男先是在2022年5月間將3份壽險保單解約,另因發生保險事故,獲另1家保險公司理賠,解約金加上理賠金合計超過300萬元,接著6月間又將名下房產地設定抵押權給銀行貸款850萬元,同時還陸續將持股出脫賠售,得款將近百萬元,最後又把已經設定抵押權給銀行的房產出售,買賣價金結餘款超過400萬元,張男拿到相關款項後,都會領出現金或者是轉給配偶,總計脫產1700萬元。
行政執行官通知張男繳納欠稅並報告其財產狀況,他喊冤表示,原本獨資經營1家升降梯公司,因無法雇得本國勞工,不得以雇用外籍移工,但外籍移工操作不慎,害他差點被挾死,所以公司在2020年間結束公司營業,辦理清算,國稅局才因此認定他可分配到公司盈餘5370萬餘元,進而產生鉅額欠稅,但實則公司沒有如此鉅額盈餘,事後才知道不要註銷公司登記就沒事了。
張男還說自己現在以打零工維生,每月最多只能繳納3萬元,因此無法提出合理的清償方案,行政執行官詢問結束後,依規定暫予留置,向新北法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認定張男顯有履行義務的可能,卻不履行,裁准管收。張男在管收所待了一夜,隔日被借提到新北分署,他趕緊通知配偶幫忙籌款,當日下午5時許,就拿出550萬元現金繳納部分欠稅,剩餘則辦理分期繳納,並由義務人之配偶書立擔保書作保後,獲得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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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申報納稅,於移送執行後應自動清繳或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脫產等方式規避執行,輕忽新北分署強力追討惡意欠稅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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