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鄭家純(現改名鄭采勻)與網紅陳沂,前(110)年5月在臉書直播時互嗆,陳不滿對方在網路上洩漏她的手機號碼,憤而提告。高等法院日前改判雞排妹有期徒刑3個月。勝訴的陳沂不僅發文大酸雞排妹,事後還特別送上黑色菊花「感謝」雞排妹的律師陳克譽:「謝謝自己人助攻!」此舉反而引發台北律師公會發聲明,強調言論自由非毫無界線,呼籲社會大眾應尊重律師執行業務。
雞排妹挨告部分,台北地院一審時認為她僅因細故,不思循法律途徑,接續在臉書貼文揭露陳沂的手機,導致她頻頻遭騷擾,雞排妹矢口否認犯行,犯案後態度不佳,日前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二審改判3個月,可易科罰金。
陳沂勝訴後不僅在個人粉專PO文大酸雞排妹,甚至連律師陳克譽都不放過,貼文寫下:「雞排妹的律師應該是我的粉絲,才會鼓勵她一直濫訴又一直敗訴。今天二審宣判,雞排妹鄭家純侵害個資,有期徒刑三個月,前科確定。我特別送了一盆黑菊花,感謝陳克譽律師一路以來的助攻。」隨文還附上1張照片。
此舉引發不僅引發律師陳克譽發文怒斥陳沂是「網路霸凌」,就連台北律師公會也公開發布聲明表示,律師受當事人委任進行訴訟、辯護,提出救濟方式,屬訴訟權之一環,不應僅以案件結果論斷律師濫訴或違反律師倫理,律師更不應該因此受對造、甚至公眾之不實指摘,呼籲言論自由並非毫無界線,任何人發表言論時,自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有誤觸法律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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