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1)日凌晨,發生一起酒駕劇減跳橋的案件,27歲的紀姓男子違停在道路上,被巡邏員警發現,立即上前盤查,沒想到紀男不甩警方,竟然猛踩油門離開現場,員警緊追在後,結果紀男竟然自撞人行道路員後棄車,站在橋上往下跳,警方捲起褲管和消防隊一起下水,將紀男救上岸,所幸人無大礙,後續交由警方處理。
為了躲避查緝,紀男竟然跳橋、高度約3到5米,員警當場傻眼,立即通報消防隊來支援,雙方一起涉水將紀男扶上岸,其腳部扭傷,並交由員警處置,經實施酒測後,紀男的酒測值雖為0.14,但因有自撞肇事的情形,被依涉嫌移送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還要加上紅線違停、不服稽查、無照駕駛、跨越雙黃線等違規行為,均依法告發。
第六警分局表示,酒後駕車不僅自身安全堪慮,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車,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秉持除惡務盡,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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