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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口頂撞還嗆警!蘆洲角頭滋事遭壓制斷腿 警判賠42萬元

記者 曾健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0/18 17:24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8 17:24
警方壓制過程中造成嫌犯小腿骨折,法院判賠42萬元,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圖/TVBS)
警方壓制過程中造成嫌犯小腿骨折,法院判賠42萬元,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圖/TVBS)

新北市蘆洲區1名陳姓角頭,日前因車禍與警方爆發口角糾紛,陳男竟然以胸口頂撞警員,林姓警員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其壓制逮捕,但過程中疑似未控制力道導致其小腿骨折,陳男事後三雖然被判處拘役35日,但他也不滿向警員提告傷害並求償315萬餘員。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員有過失,但判賠4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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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於107年11月間,陳男的乾兒子在新北市蘆洲發生車禍,陳男前往關切時,因為不滿警員的處理方式與態度,竟然朝著林姓警員嗆聲:「嘴巴好臭」、「你很屌喔?」甚至以胸口頂撞,林員當場依妨害公務罪將其壓制逮捕,但過程中造成陳男的小腿骨折,陳男的吳姓妻子見狀也出手毆打警員,最後雙雙被移送法辦,陳男不滿也向林員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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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審理後,依侮辱公務員判處陳男35日拘役、吳妻因侮辱公務員、傷害罪合併判拘70日。此外,法院認為林員執法過程中,陳男雖然有掙扎抵抗,但並未出手攻擊,抗拒逮捕危害程度不大,且當時仍有另名警員在旁,應可審慎控制力道,有過失,但衝突因陳男而起,也應負起一半責任,刑事部分依業務過失傷害判處拘役50日,民事部分判賠精神撫慰金、工作損失等4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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