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接駁車司機,日前靠站時,認為行人站在路邊,影響車輛進出,下車理論後,雙方爆發肢體衝突,一度互告傷害,其實不僅是一般車輛,占用專用停靠區有罰則,行人卡位不走,也可能被罰。
沒多久後還有其他人加入戰局,好幾人幾乎佔據了一個車道,但當下還有車輛經過都得要靠邊緩緩通過,相當危險。
衝突發生在新北市永和,旁邊就是公園,路邊則是接駁車專用站牌,日前星期六傍晚5點多,有不少搭車民眾,雙方當街發生衝突為了這原因。
當時黃姓接駁車司機正要靠站,不過柯姓男子和女友則站在停靠區內,司機靠站時不滿對方影響到停車,下車理論,兩名男子爆發肢體衝突,更一度互告傷害。
記者江昀蔓:「如果把一般的車輛,停放在這種類似公車停靠區,一定會有罰則,不管是在道交條例還是處理細則,都有訂出明確違規的罰鍰,但要是行人卡位不走,小心也可能被開罰。」
警方指出根據道交條例,如果是在交通頻繁的道路,不管是跑坐站蹲,只要已經阻礙到交通,都能依法開罰500元的罰鍰。
而這回已經明顯影響到車輛進出,但雙方都壓不下火氣出拳攻擊,太衝動的下場,只能乖乖進派出所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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