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安區火鍋店在「住宅區」作生意、遭樓上住戶潑穢物,遭人指控客人喧嘩,打擾安寧,樓上住戶不滿業者處理態度,氣得朝樓下潑穢物,開庭時還辯稱是澆花的肥料,法官認為他用潑穢物的方式羞辱店家和客人,依公然侮辱罪判罰9千元。
記者簡育琦:「當時店外客人嚇得全部衝進店內,而店家到場之後發現,現場一片惡臭,懷疑是樓上住戶潑灑穢物,但住戶辯稱只是澆花施的肥料。」
事發在台北市大安區,一間知名火鍋店外,業者長期因噪音問題和住戶有糾紛,住在樓上67歲的盛姓男子,日前又聽到樓下喧鬧聲,氣得把穢物從住家往下傾倒,業者認為店家名譽受損,多名客人遭波及感到丟臉,警方到場後確認,現場清洗後味道仍厚重不是肥料,且店家先前就曾多次舉報,遭樓上住戶潑惡臭液體。
附近住戶:「對平常很吵,有人就有曾經說他們太吵,好像不知道是客人還是店家,就回應不然你要我怎麼樣,下來啊。」
火鍋店喧鬧聲,連住在對面的住戶也聽得到,但大家沒做出激進行為,這回挨告的盛姓男子辯稱,疫情期間店內聚眾喧嘩,請他們小聲一點,還有人叫我下來打架,並將防火巷堵死影響大家居住安全,業者應賠償損失。
法官認為被告和業者早有嫌隙,他的陽台根本沒盆栽,澆花是卸責之詞,潑穢物在社會觀感上有使對方沾染晦氣的意思,依公然侮辱罪判罰9千,被告上訴遭駁回全案定讞,不理性解決問題用臭味攻擊店家,就算有再多委屈,法官也難以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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